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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正式启动2018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发布日期:2018-03-27  

春风送暖的三月已步入尾声,毕业季的脚步更加临近。在这点点滴滴的珍贵回忆中,不妨再添上优秀毕业生这浓墨重彩的一笔,奏响骊歌,共赴远方。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与要求,我院2018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开始启动。

据悉,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根据毕业生在校的所有表现,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选的办法。班级对符合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同学进行民主评选,对于参评的毕业生必须符合严格的要求,综合素质高的毕业生,须符合如下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能模范地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党、团纪和行政处分。

2、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良好,每学年平均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且无不及格课程。

3、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

4、连续三年(专科学生连续两年)获得校级表彰或受过校级以上表彰的学生在符合上述三项条件的情况下可直接列为优秀毕业生(校级表彰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校级以上表彰指国家级、省级表彰的重大比赛、单项竞赛前三名或团体前三名的骨干成员及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