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党委在前期组织师生党员进行“先锋创绩”公开承诺之后,对党员承诺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结合学院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拟定了《新余学院艺术学院党委教工党支部合格党员标准(“先锋创绩”量化评分)》。为使量化标准更加科学并有效执行,6月6日下午,艺术学院教工党支部召开党员“先锋创绩”评价指标修订研讨会,全体教师党员参加研讨。
会议由教工支部书记对指标体系进行解读,明确制定指标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重点内容。教工党员围绕合格党员标准,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四个方面分别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会议研讨,每位党员提高了对合格党员的正确认识,明确了工作要求和行动标准,将有效促进党建工作对学院整体工作的全面引领。
会议同时传达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鹿心社同志考察华东交通大学时讲话精神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的通知》等文件,对结合文件精神开展“讲政治、有信念——做政治合格的共产党员”专题学习工作做出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