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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学院音乐学院2026年硕士师资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3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结案 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等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音乐学院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6年,我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7名。音乐学院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以下表格。

      专业要求参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三、报名办法(详情见学校官网)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起至2026年6月30日(招满为止)。期间各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达到1:3开考比例的,用人单位即可组织考核,并提前在音乐学院网站发布,请有报名意向考生及时关注或电话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1.步骤一:先用微信扫一扫小程序,填写信息报名。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

2.步骤二: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学历+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命名,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以上表格)。

3.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需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不具备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三)报名材料

1.《新余学院2026年硕士师资岗位招聘报名表》亲笔签名扫描件(PDF格式);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

3.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格式)。境内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4.个人简历及业绩成果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5.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PDF格式);

6.《应聘人员近亲属关系报告承诺书》扫描件(PDF格式);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

8.其他辅助材料:如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扫描件(可选,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9.以上材料上传时,标题需注明材料内容。

应聘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1.资格初审。学校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音乐学院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音乐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3.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4.各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音乐学院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未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采取试讲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及课堂设计能力等;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求职动机、综合分析及人文素养等。

3.试讲、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且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六、体检、考察与公示

1.体检: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试讲成绩排序,若试讲成绩相同则加试),人员名单在音乐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人事档案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音乐学院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从总成绩70分以上(且面试≥70分)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聘用与待遇

1.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2.校内待遇:工资津贴、绩效考评、职称评聘、培训发展等参照学校同类在编人员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地方政策:聘用人员可依规申报新余市相关人才待遇(具体以当年市政府文件为准):

(1)人才认定:近5年内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认定为市级Ff类高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购房补贴:在新余市无自有住房的,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90㎡及以上),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

(3)可享受2万元岗位补贴,分两年发放。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新余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严禁任何不当干预,违者必究。

本公告由新余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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