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艺术学院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的公平、公正性,落实《新余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11月13日,艺术学院全体班主任在美术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国家助学金评审会议。学院党委副书记简琦同志出席会议,院团委书记、学生管理与就业科科长和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参加,会议由徐珊老师主持。

会上,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老师对目前艺术学院关于国家助学金学生申报的情况进行汇报。随后,艺术学院评审小组在严格遵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对学院各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小组成员、班主任对申报对象进行了讨论,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学院评审小组组长徐珊老师强调:国家助学金评选一定要严格按照评选依据,避免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参与评选;坚持公平、公正,程序务必规范,一定要保证班级公示环节;重点保障学生受助情况按照文件统筹安排,确保七大类学生都受到足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