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科室、班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的安排的通知》(国办发电(2019)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
二、教学安排:9月27日(星期日)上10月7日(星期三)课程,10月10日(星期六)上10月8日(星期四)课程。
三、假期请假制度:国庆节(中秋节)期间,要认真履行请假制度。领导干部离开新余要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普通教职员工离开新余应向办公室报备。原则上老师不出省禁止出国,如有特殊情况因向主要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四、假期值班安排:
日期
| 值班人员
| 联系电话
| 10月1日
| 胡小慧
| 15797709695
| 10月2日
| 周德威
| 15870098680
| 10月3日
| 涂 巍
| 13879085328
| 10月4日
| 宋 蒙
| 13879044665
| 10月5日
| 闫方超
| 13407926986
| 10月6日
| 朱佑宝
| 13320001119
| 10月7日
| 黄瑜清
| 18870902788
| 10月8日
| 马诗琴
| 18426457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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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值班要求:
1、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确保信息畅通。
2、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职责。
3、开展巡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
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艺术学院办公室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