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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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减免学费、困难补助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8  

因学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调试,根据实际情况,现对本年度校内奖学金、减免学费、困难补助评选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现将评选工作调整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奖学金、困难补助通过学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审核。

二、减免学费在线下进行申请、审核。

、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①11月10日前,完成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工作,各学院召开院级评审会,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②11月15日,各学院将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③11月20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校级评审会审定。

④评定结果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师生举报确实不符合条件上报的,将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三)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要求获奖、受助学生捐赠奖助学金,一经发现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学生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应用于补贴学习和生活开支,不得用于请客送礼、铺张浪费,否则将收回资助金,并取消该生次年申请减免学费、困难补助的资格。

(五)学生不得申请和获得多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和获得一项以上补助的,必须填写《新余学院学生资助金评定特殊情况审批单》。

(六)学院报送材料包括:

校内奖助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减免学费申请审批表》、《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学生减免学费和困难补助汇总表》、学院评审会议记录复印件、《公示情况登记表》、公示电子照片(一远一近)、《班级评审情况表》。

(七)《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减免学费申请审批表》、《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均须双面打印,《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学生减免学费和困难补助汇总表》均须同时报送纸质稿及电子稿,联系人:王中明。

(八)相关各种表格已上传学生资助工作群,请各学院自行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