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活动的开展,促进我校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团队意识的培养,学校决定开展第六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凡我校在校本、专科生均可以团队或个人名义申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以团队形式申报。
2.每个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团队分工要清晰。
3.每个学生限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
4.项目立项人只限一人,采取专人负责制,正在承担计划项目的学生不能再申请新项目。
5.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和跨年级合作研究,鼓励低年级学生积极申报。
6.原则上每个项目有1~2名相关学科指导老师,同一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项目。
(二)申报注意事项
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类型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项目必须是学生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且由学生本人完成的非教学计划安排的研究项目,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学年论文不能申报立项。立项项目类型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1) 实物制作类作品: A类:高新科技作品;B类:对行业、企业一线生产技术有较大改进的项目;C类:对社会生活带来较大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申报项目要求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2)程序开发类作品:应用程序语言,为解决现实需求进行系统开发、网站建设或APP设计制作的项目作品。
(3)学术论文:从理工文史哲等的学科领域内选择有价值的研究课题,要求从现实生活中选择课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撰写并发表学术论文。
(4)文学艺术作品: 包括小说、电视或电影剧本、报告文学、诗集、散文集及艺术设计等作品。
(5) 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2、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组建创业团队,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开展识别商业机会、可行性研究、编制商业计划书、小范围的商业试错、公开性商业路演和投资众筹、撰写创业报告等各项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在创业训练项目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申请入驻学校青年创客工场进行孵化,办理营业执照,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的商业项目涉及的类型主要有:
(1)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现代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
(3)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体育竞技等
(5)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高效物流等
(6)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等
二、立项程序
1、学生结合个人兴趣爱好和专业特点进行自主选题,也可以和指导教师共同商讨选题,填报《新余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新余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要求学生提交申报书和汇总表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
2、各二级学院从创新创业导师库里选择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新余学院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评审专家名单表》附件3),对本学院申报的项目进行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立项答辩评审(附件4:新余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评审表),每个申报的项目组学生需按时到评审现场准备PPT汇报,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评委提问控制在3分钟之内。评审专家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及研究计划、经费额度和申请者的研究能力等,并对项目进行评分,在项目申报书上填写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学院审批意见。(要求在2017年12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立项答辩评审工作)
3、各二级学院于12月15日前将本学院已立项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评分高低排序,填报二级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和本学院的评审专家组的《新余学院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评审专家名单表》纸质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yxycxcy@163.com,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胡智斌,联系电话:18907909875。创新创业学院将根据二级学院上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表按评分高低给予不同等级的立项资金资助。
4、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分别对各二级学院立项的优秀项目进行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评审结果将公示。
5、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给学校分配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额按学校项目评审分数高低排序进行立项推荐。
三、组织管理
1、请各二级学院广泛动员,组织学生和教师积极参与申报。
2、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新余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附件6)的有关要求,组织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及过程管理工作。
4.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由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组织管理,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延期项目可适当延长半年,但必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在建设期间,二级学院应组织并要求项目组学生每个月到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或创新创业学院大楼众创空间至少开展一次项目实践活动,创新创业学院适时监督并考核项目组在上述场地的活动实施情况,未按要求实施活动的,创新创业学院将中止该项目的建设。
5. 验收考核:项目结束后,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二级学院组织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的结题验收。验收合格后,学生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指导教师获得相应的教研工作量(参见《新余学院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新余学院教师教研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试行)》(余学院发【2015】3号)。
四.经费资助与使用
学校对正式立项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资助额度校级一般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每项为1000元,校级重点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为3000元。校级创业实践项目每年资助1000元。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资助10000元。
若经费不足,可向创新创业学院提出申请,通过专家评审、校领导特批追加经费。校级项目立项后学校拨付30%经费到项目立项人建行卡里,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另70%经费。经费使用应由项目组学生填写经费使用卡,交项目指导教师签字同意方可使用,项目验收合格后,所有经费才可以报销,项目组学生收集所有项目支出票据,填写经费使用清单,连同经费使用卡,交指导教师签字后,交二级学院工作组进行审核无误后,报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审批,方可以到财务处进行报销。不能按时完成项目计划的,要说明理由,提出书面的延期申请,经二级学院工作组审定后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无法完成项目的,二级学院取消其项目经费的使用权。
附件1:《新余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
附件2:《新余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新余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评审专家组名单》
附件4:《新余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评审表》
附件5:《新余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汇总表》
附件6: 《新余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