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科室、班:
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2017年4月2日至2017年4月4日放假,共3天,4月1日(补3日课)正常上课。
请各科室、班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和值班工作,确保学院安全稳定。
值班要求:1.负责处理全院性日常事务,确保信息畅通。
2.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职责。
3.定期巡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值班时间:全天24小时。
值班地点:院党政办公室(值班记录本和钥匙在一楼门卫处)
值班电话:0790-6666192
艺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