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工训中心):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我校日常教学运行情况的监管和督导,确保我校教学质量,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月20日-11月24日(第12周)
二、检查内容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包括常规教学情况检查和教学资料专项检查。
(一)常规教学情况检查
1.教学运行情况。主要包括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和管理情况,教学大纲执行情况,实验开出情况,教学纪律情况,教学计划变动情况,调(停)课情况。
2.师生教与学的情况。检查教师教学情况:教学进度、教学各环节规范情况、教学态度与效果及听课情况、教师作业布置批改、教师辅导答疑及教师听课等情况;检查学生学习情况: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学习态度与效果。
3、检查各教学单位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情况、师生座谈会中反映问题的落实情况等。
4.检查各教研室开展教师教研活动,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情况。
(二)教学资料专项检查
随机检查任课教师上课时是否携带各项教学资料,包括:教材、纸质教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学生考勤表及各项教辅工具等;并检查教案、教学进度表的编写是否合格。
三、检查形式
1、本次检查工作主要由任课教师、各教学单位、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教务处和教学督导组共同组织实施,采取教师自查、教学单位检查和教学督导组随机抽查的方式。
2、教学单位检查:各学院成立检查小组,根据检查内容和本院的具体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3、随机检查:学校教学督导组深入课堂听课,课后随机检查教师是否携带各项教学资料,并检查所带教学资料是否合格。
四、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制定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动员会议。
2、各教学单位结合教师自查情况开展检查工作,完成“**学院17-18-1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学院师生座谈会情况表”(附件2、3)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并于11月28日前将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稿交至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督导科,相应电子稿发送至zlpgzx2016@163.com邮箱。
3、学校教学督导组将随机检查,督导组对各单位的教学工作、教师课堂教学及教师的教学资料进行随机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并择期通报。对于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校将依据《新余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
教务处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