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实验教学质量标准
(一)教学文件与计划
1.独立设课的实验必须有学院审核通过的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且必须在新学期开课第一周将实验指导书发到学生手中。
2.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相结合,其中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80%。
3.实验教师必须于开课第一周写出课程实验教学日历(教学进度表)并送各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执行,学院、教学管理科各存一份,报送教务处备案一份。
(二)实验教学准备
1.教案齐全,清晰,详实,具有可操作性。
2.首开实验,特别是有危险的实验项目必须预做,预做在实验室人员协助下由授课教师进行,预做中按照对学生的实验要求测定实验数据。
3.实验员要协助主讲教师做好实验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实验班级的分组安排,实验材料及用品配备,实验程序加载,软件试运行,机器设备安全运行检查等,并有安全措施。
4.实验分组方式及分组人数合理(实验小组一般每组不超过5人,基础课实验须一人一组),并提前告知学生。
(三)实验过程
1.实验要求
⑴实验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实验教学进度表、实验指导书和实验教学大纲的有关内容和要求进行。如需增减实验项目及学时,须报实验中心审核批准。如需改变实验内容与要求,由主讲教师提出,各教研室批准,并报教学管理科备案。
⑵实验前,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须首先向学生宣讲安全注意事项,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其次让学生了解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爱护所用仪器设备,讲解清楚实验目的、有关内容及操作注意事项。
⑶实验内容完整、充实,讲授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十分钟。
⑷认真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正确解释实验现象。对学生实验过程遇到的疑问要耐心讲解和指导。
⑸对初次指导实验的青年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必须进行试教、试做,经教研室主任或有关专业教师认可后方可指导实验。对新开设的实验则要求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试做成功后才能开出。
2.教学方法
以学生为主体,演示与学生手动操作相结合,注重学生独立操作能力训练。
3.课堂管理
⑴维护好仪器设备。实验过程中若出现故障,应协助实验管理人员排除仪器故障。保障人身安全。做好数据的检查,在学生实验的原始记录上签字。
⑵实验结束后,按要求认真整理好实验场地和实验台,经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学生方可离开实验室。如发现有损坏仪器或私拿公物者,应追究责任。凡属违章操作或因其他主观原因损坏仪器设备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并按规定赔偿。
4.教学效果
达到实验教学目标并完成预定的教学任务,学生掌握实验的原理及操作技能,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促进学生动手能力、对实验现象的分析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高。
(四)辅导答疑
1.根据学生实验情况,适时进行辅导答疑。
2.建立通畅的信息交流渠道,学生能随时向教师提问题,教师也能及时答复。
3.辅导答疑时主动热情,兼顾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需要。
(五)实验报告
1.每次教学实验后,均布置学生撰写实验报告,对实验报告的格式、内容均提出明确的规范和要求。
2.实验报告批改及时、认真、无错漏,符合规范要求,批改率为100%。
3.实验报告成绩作为平时成绩记入总成绩中,且记载清晰规范。
(六)实验考核
1.实验理论考试与操作考试相结合,实验理论试题具有代表性,覆盖面广,难度适中,试卷A.B两套均有评分标准。
2.操作考试与实验理论考试配套,有具体的操作要求,能够检测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操作步骤应有具体的评分标准。
3.独立设课的实验课是学生重要的必修课,不能免修,其成绩记入学生成绩表,成绩不及格必须补考。非独立设课的实验课成绩与其理论课成绩综合为该门课的总成绩,实验课成绩所占比例根据实验学时占总学时的比例情况,按10%--30%比例计算。
(七)成绩评定与分析
批改认真、规范,操作考试每个步骤均有小分。成绩分析全面、科学、合理。
(八)成绩记载
成绩记载规范、准确,且有任课教师本人签名。试卷保存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