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教学工作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教学科长岗位职责:
1、协助本院副院长主任根据教学计划制订、汇总各专业的学期开课计划,制订教学进程、组织落实教学任务,及时报送教务处。
2、协助本院副院长组织本部门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法研究及示范教学、经验交流等活动,为本部门教学改革提供调查研究资料。
3、协助本院副院长做好实践、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工作以及各种报告、总结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协助本院副院长组织教学检查、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整理听课记录表以及撰写教学检查总结报告等工作,定期向教务处汇报检查情况。
5、负责本院所属课程的考务工作。
6、负责学生补(缓)考成绩的录入工作,负责院)所属课程成绩的复核和检查,负责收齐学生成绩登记表及考试成绩分析表。
7、负责向教师发放课程表、考试安排通知单、教师日志等教学用表,受理教师调(代)课。
8、随时了解、掌握教学工作情况,及时向主管教学院长报告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9、负责教学管理文件、制度和教学基本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保证教学基本数据的准确。
10、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复核、整理及上报工作。
11、保证教务管理系统系(部)端口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
12、接受本部门领导和教务处的业务指导,完成学院主任和教务处布置的其他工作。
艺术学院教研室工作制度
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基层教学单位,为更好地发挥教研室的作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教研室是学院基层管理组织,是教学、科研工作的具体承担者,也是专业(学科)的载体。
第二条教研室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进行专业建设,组织理论和实践教学,开展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搞好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和学术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条教研室一般由同一门课程或同一专业(学科)几个相近课程联合组建。教研室实行例会制度。教研室主任召集并主持例会,做好会议记录。例会原则上每周一次,若有特殊需要可随时召开教研室会议。
第四条教研室设主任1名,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一般应是学术水平较高,有一定教学经验和较高管理水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担任,负责全面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教研室全体成员应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完成教研室所承担的教学、教科研任务,自觉学习政治、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
第五条教研室根据学校、学院发展规划制定专业(学科)建设规划,根据教务处有关要求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六条按照定方向、定任务、定措施、定检查的原则,制定教研室和个人的年度工作计划,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和学生学业导师制。
第七条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完成教学常规工作,对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设计、监控、管理和考核。
1.组织本教研室的备听评审工作,及时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
2.组织任课教师编写、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3.及时有序地分课、排课;组织征订教材、推荐教学用参考书、填写教学日历,督促任课教师教学信息上网;
4.组织教师出题、阅卷,完成存档工作;
5.组织教师对学生实践、实习及专业见习等方面的指导;
6.组织学生进行科研训练、撰写学术论文及毕业论文,组织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总结;
7.做好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审核工作;
8.做好与教学有关的各项检查工作,并有工作记录;
9.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拟聘教师,决定外聘课程实施方案,并对外聘课程进行管理;
10.组织本教研室教师互相听课,做好听课记录。
第八条组织教师进行学术研讨,申报各级各类课题,承接纵横向课题和综合性课题。
第九条组织教师积极探索教学改革,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
第十条严格按照学校关于教材建设的有关规定征订教材、编写教材,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编写讲义,积极进行教材建设。
第十一条组织教师业务学习,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申报教学研究与改革、创新创业示范课程项目。
第十二条根据教学需要及学校关于实践教学基础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
第十三条做好教研室的教学档案、师资培养档案、教研室各种会议记录、总结材料、规章制度和人员的考核材料等档案的搜集积累工作。
第十四条按照校、院有关规定,做好对本教研室教师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完成学校职能部门与学院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六条教研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由教研室全体人员集体讨论研究。主任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教师要服从主任的领导。
第十七条教研室主任
1.教研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教研室主任全面负责本教研室的各项职责。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主持教研室的工作和教学、科学研究活动,向所属教师分配教学、科研任务,组织教研室的师资培训工作。
2.审批教师的学期授课计划,检查教师的备课、讲课、辅导、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抽查学生作业和学习成绩。审批试题,抽查试卷评分情况,全面负责本教研室所承担课程的考试考查工作。
3.组织本教研室人员及相关兼职教师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活动要有内容,并做好记录。
4.组织教师进行听课、教学观摩、教学经验交流以及教学项目的申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5.决定本教研室成员的工作任务安排,推荐和建议本教研室成员的进修提高和奖惩。
6.负责本教研室教学文件、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存档,对教研室学期工作进行总结。
7.与本教研室老师交流谈心,取长补短,建立和谐教研室。
8.完成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艺术学院日常教学检查制度
教学检查是促进教师重视教学,及时反馈教学信息,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有效手段,为加强教学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逐步实现教学管理科学化、制度化,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我院日常教学检查制度如下:
一、教学检查的目的
开展教学检查是依据我院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学管理目标和教学规范的要求,对我院教学情况进行相应的检查,以促进教学效果及教学目标的实现,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证和有效监控教学各环节的质量,从而不断改进教学和管理的水平。
二、成立院教学检查小组
三、教学检查的内容
1、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及课程表的执行情况
2、教师备课情况(文稿教案、电子教案课件)
3、课堂教学情况(是否按课表准时上下课,是否严格维持课堂秩序检查及
学生出勤情况)
艺术学院教室课堂教学工作规范
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是实现人才培养规格的基本途径。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为确保教学质量,特规定本规范。
一、总则
1、教师应认真组织课堂教学,对所任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全面负责。在教学中,要针对具体情况创造性地运用教学规律,贯彻教学原则,正确运用教学方法,有效地控制教学进程,保证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
2、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全面把握本课程的深度、广度,讲清教学内容中难点、重点,同时要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要重视授课效果的反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授课进度与讲授方法,力求使教与学两方面协调一致。
3、课堂讲授应当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要反映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启发学生积极思维,融会贯通所学知识,培养学生科学思维的能力和方法。
4、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师教学应使用普通话,做到语言清晰流畅,简练、生动;板书清楚得当,书写规范,演示正确、有序、清楚;教态亲切自然,仪表端庄大方,课堂偶发事件处理得当。
5、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既要重视知识的传授和能力的培养,又要注重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文明行为的养成教育,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6、教师完成一个课题(单元)计划后,应及时进行教学分析,写出课后小结(或教学后记)。
7、上述要求也适用于习题课、课堂讨论等。
二、备课
1、备课是教学过程中最基本的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和保证。备课过程是对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融会贯通的过程,是对每一节课的组织、设计过程。教师须认真备课,为上好课打下良好基础。
2、教师接受教学任务后,要认真阅读该课程的教学大纲,熟悉教材、教法,明确教学任务,对全学期的教学工作做出通盘安排,确定教学总时数,预定复习和考试的时间等,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课程学期教学进度表于正式上课前交系办。
3、教师在授课前要认真备课,应认真研究教学内容,广泛收集有关资料,备课要求做到:明确教学目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理清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把握基本技能;重点、难点和各章节的内在联系。要写出教案,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目的、教学重点、教学过程、主要教学方法等,以保证每节课有条不紊地进行。
4、教师在授课前要认真分析研究教学对象,分析掌握学生在知识、技能和能力、态度等方面的差异,使教学具有针对性。小课应根据学生实际水平,考虑选用适当的教学形式和方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确定作业,在此基础上,按统一的教案格式写出教案。
5、教师在授课前要准备好上课用的课件、教具、图片和声像设备,并进行细心检查核对,以保证课堂教学顺利进行。
6、备课以个人为主,在此基础上,系、教研室可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组织教师集体备课。公共音乐课备课应做到进度、内容、重点、难点、作业统一。
7、教师在授课后要对教案和授课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发现问题应及时弥补,总结经验,不断提高。
三、上课
1、教师应在上课铃响之前(提前五分钟)到达教室,等候上课。
2、认真授课,努力作到教学信息准确,讲授清楚,教学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充分体现课型特点。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和发言,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课堂气氛严肃活泼。尽量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协调好各个教学环节,以利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3、语言教学还要特别注重学生语言技能和交际技能的训练,贯彻精讲多练的教学原则。语音、语调标准,语速适当,声音宏亮清晰。
4、教学语言简洁、生动,板书设计合理、书写规范工整。
5、教态自然大方,衣着得体,与教师身份相宜。课堂上严禁吸烟,上课时间不准接听手机。
6、按时上、下课,不能无故迟到、早退、误课、落课,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课时,应事先请假。对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或擅自离开课堂的教师应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者进行通报批评,教师缺课误课,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四、课外作业
1、教师要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特点及授课内容,科学有计划地安排作业内容。
2.认真批改和检查作业,对作业中存在的共同性问题,进行必要的讲评。对作业完成不好的学生,要查明原因,作好说服教育工作,必要时令其重做或补做。
五、辅导
1、辅导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各任课教师应努力克服重授课、轻辅导的思想,端正对辅导活动的认识。
2、辅导包括随堂辅导,单元辅导和迎考辅导。任课教师要把握各种辅导的不同特点,把辅导内容纳入授课计划,适时地组织辅导教学活动,不得擅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六、测试和成绩评定
1、测试之前教师作好复习指导工作,通过复习使学生所学知识系统化,弥补课堂教学中的薄弱环节。
2、作好考试命题工作。试题难度、深度、广度等基本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逐步作到用试题库组卷。试卷出好后,应写出标准答案。
3、试题严格保密,严禁通过复习或其他形式将试题泄露给学生。
4、评分要客观、公正、合理、严格,课程考试成绩基本符合正态分布。
5、认真填写成绩登记表。总结考试情况,分析研究考试结果
七、考勤
1、坚持每节课考勤、认真填写考勤表。
2、对出勤情况不好的学生,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学生要报系。
艺术学院课前环节质量标准
一、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1.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标准
人才培养方案是对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模式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学院实施人才培养的指导性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
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
2.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程序
(1)人才培养计划的制(修)订必须在分管教学的副院长领导下,由教教
学管理科具体组织实施。
(2)学院根据学校教务处提出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指导性意见,设计方案的总体框架,确定修订原则,对学制、学时、学分以及课程体系、实践教学比例等提出具体的设置要求。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的参与指导下,制定本单位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3)人才培养方案报请教务处审核、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小组审定、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3.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与管理
(1)各门课程都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围绕实现专业培养目标进行教
学活动。
(2)授课教师应熟悉人才培养方案,了解本门课程在专业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课程的教学时数、学期分配等,掌握授课的深度和广度,调整优化教
学内容。
(3)人才培养方案批准后,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动。
(4)人才培养方案确需作变动或调整,应在安排新学期教学任务前,由学院向教务处提出书面调整报告,经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批准后实施。
二、教学大纲
1.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标准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选用教材、组织教学、进行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主要依据。没有教学大纲的
课程,一律不予开课。
2.教学大纲制(修)订的程序
(1)教学大纲的制(修)订由教研室主持,组织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等
共同研究、编制教学大纲。
(2)教学大纲经学院组织审定,报教务处汇编、备案后执行。
3. 制(修)订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1)大纲的制(修)订必须符合人才培养方案中对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体现学科特点以及本课程在课程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大纲的编写应与人才培养方
案相一致,与课程设置相一致。
(2)教学大纲应充分体现学生主体、教师主导和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围绕“能力本位、基础实用、强化实践、校企合作”原则,着力培养
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3)大纲的制(修)订要遵循因材施教、循序渐进的原则。教学大纲对教学的基本要求应以中等程度学生通过正常努力可以达到的限度为准,课程内容体
系应遵循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由浅入深。
(4)大纲的制(修)订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突出应用性,除应规定理论教学及讲授环节外,还应对实验、上机、课程设计、教学实习等实践性教
学环节有相应的要求。
(5)大纲的制(修)订要体现一定的创新性。教学大纲要突出体现教育观念的更新和教育思想的转变,在课程内容更新与拓宽上有所突破,在课程的教学方法、教学环节安排上有所创新,突出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
力和创造能力。
4.教学大纲的使用与管理
(1)授课教师应熟悉教学大纲,明确本门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认真研究
和精选教学内容,组织好教学的各个环节。
(2)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的要求,不得随意更改。
(3)教学大纲如确需修改、调整,需经教研室研究,报学院批准,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三、教材
1.教材选用的标准
选用教材的内容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水平;选用的教材应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系统性和先进性;选用教材的内容应符合本门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符合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要求,适宜教学;选用教材要具有较高的图文水平和印刷质量,文字、符号和印刷符合规范化要求。
2.教材选用的程序
(1)由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提出书目,教研室研究通过,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征订。
(2)教材订购、供应及发放均由学校统一管理,学院各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采购或自行向学生推销教材以及教学参考资料。
3.教材的使用与管理
(1)授课教师必须认真使用选定教材,讲课内容应与教学大纲相一致。教学大纲中要求的内容,而教材中没有出现的部分,应当印发讲义。授课教师还应明确与教材相关的参考书目、资料等。
(2)同一门课程,选用教材要一致。
(3)凡因选用未列入教材征订目录的不适当教材而影响教学质量的,推荐者与审批者均应负责。学院鼓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编写教学指导用书。
四、教学进度表
1.教学进度表制定标准
课程教学进度应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和学期周数要求,科学划分教学时数,合理安排教学进程,做到内容紧凑、留有余地,应是一套切实可行的教学实施计划。
2.教学进度表制定程序
(1)教学进度表应由教研室组织,由课程负责人或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在集体备课共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
(2)在每学期开课初,教研室要统一组织填写教学进度表,在开课后二周内经学院审定批准后执行。
3.教学进度表的使用与管理
(1)教学进度表一式2份,教师个人、教学单位各一份。
(2)教师每次上课时必须将教学进度表和纸质教案(或讲稿)、教材、多媒体课件等一并带进课堂或实验室。
(3)一门课程一学期中若有多位教师同时开课,若各班课时数和教学要求相同,原则上需统一编制课程进度表,各授课教师必须参照这份教学进度表编制教案,保持课程教学进度基本同步、内容基本一致。各个平行班级也应基本做到同进度、同要求。
(4)经审批后的教学进度表要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变更。学院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教学进度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
(5)遇有特殊情况确有大的变更调整,须经教研室和学院审批,报教务处备案,履行相关手续。
五、备课
备课是课堂教学的起始环节,是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前提,也是教师知识水平和能力的表现方式之一。
1.备课主要内容
(1)钻研教学大纲
掌握所授课程在本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理解本门课程与其他课程的相互关系;明确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和内容与要求,掌握本课程内容的深度、广度及要点、重点、难点。
(2)钻研教材
清楚与本课程有关的“已学课程”和“后续课程”的内容及相关知识点,把握本教材的知识结构,弄清教材的重点章节和各章节的重点、难点,并有针对性地适度拓展备课内容;挖掘教材中有利于学生能力培养和思想提高的潜在因素,寓于讲稿之中。
(3)熟悉授课对象
了解授课对象的来源构成、文化基础、知识水平、思想状况、学习习惯等方面的个体差异。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克服只备教材,忽略学生的现象。
(4)收集教学资料与参考书目
广泛查阅和收集与大纲内容相关的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并适时地向学生推荐介绍。针对课程内容,将重要的观点、实例、案例和工程案例融入到教学之中。
(5)教学方法与手段
根据大纲要求和课程内容,结合学生实际,选择合理的教法,因材施教,双向交流。注重启发式教学,理论讲授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如案例分析、讨论与交流等。根据教学内容,尽可能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6)教学设计与组织
①板书设计:有详细的板书设计,合理安排,富于启发,充分显示重点内容。
②课堂环节安排:结合讲授内容合理安排教学步骤,对学生预习、导入新课、讲授新课、复习巩固、课后小结等有精心的构思,师生双边活动安排得当。
③时间安排:根据不同内容、不同要求及重要性,科学划分教学时数,同时结合讲授内容合理安排每次课的时间进程,做到内容紧凑,时间分配科学,留有余地。
(7)教具准备和实验试做
熟悉常用教具器材的功能和使用方法,教案设计中明确上课演示要用到的教具和器材名称,课前对演示性实验应亲自试做,对试做中出现的问题有原因分析和处置方法,精心设计实验程序。
(8)编写教案
教案是任课教师的实际授课内容,应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符合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进度要求,教学目的、内容、重点、难点明确,学时分配、进度安排合理。具体要求详见《新余学院课程教案编写要求》。
艺术学院课堂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中心环节,也是教学活动的基本形式。教师课堂教学应提前5分钟到教室准备,教学中应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充实、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方法恰当、组织有序,使学生获得知识、发展智力、培养品德、提高能力,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一、课堂教学主要内容
1.教学态度
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具有积极的进取精神;在品德、言行、举止、作风上能为人师表。工作责任心强,对自己、对学生严格要求;教学准备充分、讲课熟练、精神饱满;虚心听取学生意见,重视学生提出的问题,不缺课,不随意调课,按时上下课;课堂语言准确、简炼、条理清晰,语速快慢适中,使用普通话教学。
2.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应注重其科学性,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应注重其先进性,讲课内容新颖,注意知识更新,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要求一致,能将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介绍给学生;应注重其思想性,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能结合教学内容,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应注重其有效性,理论联系实际,重点难点突出、信息量大,注重学生能力培养,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教学方法
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大纲要求和课程内容积极采用发现式、问题式、讨论式及案例式等多种教学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教学中注重因材施教、注重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克服照本宣科、“满堂灌”的现象;合理运用现代化、形象化教学手段,注重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相结合,板书(或多媒体课件)符合规范化要求。
4.课堂教学组织
(1)导入环节:导入新课自然、贴切,目的性强,对本节课的内容、方法和理论阐述的思路有提示作用,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2)新课讲授:新课讲授生动、完整,能贯彻少而精的原则,突出重点,讲清难点;能通过双边活动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3)归纳小结:归纳小结清晰、准确,能突出重点,使学生对概念的外延和内涵、知识的内在逻辑联系、解题的一般思想方法有准确的把握。
(4)复习巩固:课前复习或复习课,能从新的角度使学过的知识重现,做到安排合理、内容系统、重点突出,使学生有新的收获;复习方式新颖,形式多样。
5.教学基本技能
(1)课堂氛围善于集中学生注意力,教学组织紧凑,教学活动生动有趣,创设良好的学习气氛,使学生全神贯注地认真学习。
(2)教态语言衣冠整洁、朴素,仪表端正,亲切和蔼,举止文明;教态自然大方,语言准确、简洁、流畅,使用普通话,声音宏亮、清晰;语速快慢适中;表达生动有趣,抑扬顿挫,以情感人,并富有启发性、形象性和逻辑性。
(3)板书字体规范、工整、美观、清晰,条理清楚、重点突出、简洁易记,板面安排利用合理,图表清晰、准确、美观。
(4)如有必要,教师应适当使用多媒体课件,以改善呈现、演示的效果,节省板书的时间。课件应由教师亲自制作、修改,注意字体的大小和颜色对比,方便学生识别。多媒体课件的使用,应与教师的讲解、板书及课堂互动结合进行。
二、课堂教学的管理与评价
1.第一堂课教师要简明扼要地介绍本课程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详细说明考勤、课外作业、平时测验、期中和期末考试(含实验)等在总分中所占的比重。
2.教师要做好课堂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课堂纪律要求,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严重的在课后向学生所在学院反映。
3.要根据学校、学院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考勤和督促教育,学生无故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课教学时数1/3者,教师应报告学生所在学院,建议取消其考试资格,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4.讨论课要有充分的准备,应事先拟好讨论提纲,安排好实施步骤。教师应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启发、引导学生围绕论题中心深入展开。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辩能力,鼓励发表不同的学术观点,扶持具有创新的见解,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讨论结束后应做好小结。
5.要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及时听取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要求与建议,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6.教师在备课中除深入钻研教材外,应掌握本专业相应领域的知识前沿及新知识、新观点、新技术,紧扣教材,倡导教师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7.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依据《新余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执行,包括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督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在每学期结束前进行,评价结果报送学院教学管理科,由学院统一报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
艺术学院课后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一、课后作业
1.作业设计与布置
按照课程性质、教学大纲要求和学生的实际布置作业(包括思考题),具体由教学科及教研室做出相关规定。既要有一定的数量,又要防止学生负担过重。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内容,又要有利于加强学生思考,培养学生掌握正确的思考方法和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艺术创作类课程教师应为学生设计项目类别和课题内容,在教师指导下开展创造发明、项目设计、学术研究和设计展演活动。
2.作业批改与讲评
(1)凡小课、小班课(以一个教学行政班级为准)或合班课(两个教学行政班)的作业,应全数批改。合班课在三个教学行政班以上,每次批改量不得少于授课班级人数的1/2以上学生的作业。批改作业要认真、细致、及时、保证质量。批改要具体改出作业的错误之处,并注明成绩、批改日期和签名(或签姓);对不合格的作业,退回重做,对做错的作业要求学生及时订正。
(2)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作书面记录,并按一定比例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学生平时成绩含上课出勤情况、实习、课内实验成绩、课堂练习、课堂提问及期中测验成绩等)计入学生该课程平时成绩栏内,作为学生修读该课程的平时成绩的考核依据。
3.作业反馈
建立作业情况反馈制度。教师除指出学生作业中的突出优点、独到见解之外,对严重不符合要求的作业或发现抄袭的作业应令其重做;对缺交或抄袭作业的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可适当扣减其平时成绩。对无故缺交作业量累计达到规定量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教师应报告学生所在学院,建议取消其考试资格。
4.作业检查
教师布置和批改作业的情况,要接受各级随机抽查,以了解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并将抽查情况及时通报、反馈,督促教师按要求布置、批改作业,同时抽查结果也作为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依据之一。如发现教师未按规定布置、批改作业的情况,按《新余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应条例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二、辅导与答疑
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其目的是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根据学生个人的情况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任课教师在辅导答疑过程中,应注重解答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疑问,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理解和掌握课程要点,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进一步深入学习。同时,还应记录分析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以便积累教学经验,在教学中加以改进。
辅导可采取集中辅导和个别辅导、当面辅导和网上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师生面对面的辅导答疑要求至少两周1次,除此之外,教师还应经常性地利用网络等手段解答学生的疑问,加强与学生的交流互动。
艺术学院课程考核质量标准
一、命题、制卷与成绩评定
1.试卷格式
试卷必须使用学校统一试卷模板,符合标准试卷格式。印制规范、清晰、整洁、无错误。
2.试卷命题质量标准
(1)试题基本要求
①试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指定教材为基础,覆盖课程的主要内容。
②试题考查学生对该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情况;考查学生运用基本理论与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反映出学生在识记、分析、创造性方面的差异。
③试题表达准确、简洁,没有歧义,没有逻辑错误、语法错误和文字错误。
④试题题型规范,灵活运用各种客观性与主观性试题形式,实现试题形式的多样化。
⑤试题题量恰当,难易度适中、区分度适当。
⑥考试命题包含试题、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参考答案无误,评分标准正确。
(2)试题基本题型及其分值控制
试卷题型分配合理,分值标示清楚,分配恰当。一份试卷通常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四种题型排在前面,将问答题、计算题、作图题等题型排在中间,综合分析题排在最后。
(3)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每道题均应制定出较为详细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参考答案要做到准确无误,评分标准要科学、合理、详细。客观题需给出每个小题的参考答案及分值;主观题需给出每一试题参考答案的解题主要步骤或知识点,根据各个解题步骤或知识点进行分值分配,并按每一得分点逐个列示,以便于阅卷评分。
(4)命题工作的其他要求
①命题人在试题及参考答案中措辞均应准确无歧义,避免使用可能导致不确切答案的措辞。
②命题人对所拟试卷应试做,确保试卷准确无误、题量与限定时间相匹配,能考出学生的实际水平和差别。
③命题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拟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一起按指定方式移交。
④对不符合要求的试卷,学院、教学科有权退回,要求重作。
⑤试卷的保密
a.命题人离开命题工作现场时,应将试卷资料锁在抽屉或文件柜中;
b.将计算机编辑的试卷文本文件加密,并将相关移动盘等收藏好;
c.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试卷试题在考试前公开。
3.阅卷与成绩评定质量标准
(1)一律用红墨水钢笔或红芯圆珠笔评阅记分,评卷人员不得用铅笔进行评卷。
(2)评卷时用阿拉伯数字记分,记分要准确、工整。大题在题号前(或得分栏)标总分,并画圈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同时在卷首得分栏都必须记载得分。
(3)试卷完全正确的打勾(√),完全错误的打叉(×),否则打半勾(乄)或划线“——”,对未答试题记“0”。以试卷中的小题为单位,每道题均应有批改痕迹。
①客观题只需要指出完全错误的,用打勾(√)来完成此类题型阅卷过程;
②主观题完全正确的打勾(√),完全错误的打叉(×),否则打半勾(乄);
③主观题阅卷时打半勾标记的试题,应指出错误所在,如:在错误部分用下划线标出、不完整部分用省略号标出等;
④选择、判断、填空题的小题无需另给正分;
⑤问答、简答题的小题得分数建议标注在题目右侧,以免被装订线遮蔽。
(4)大题得分必须登记在题首得分栏内,并由该大题评卷人签字负责。
①合分人必须将各大题得分一一登记在卷首得分栏内,并且合计总分、签字。
②阅卷责任人的签字方式允许简化:当整本试卷册的全部学生答卷的评分、登录、合分的教师分工不变时,只需在这本试卷册的第一份试卷的每个大题的“评卷人”栏内、卷首的“统分人”栏内分别签字即可,表示对整本试卷册负责,这本试卷册的其余试卷上可以不再签字。
③当同一本试卷册各份试卷的阅卷教师分工有改变时,每一份试卷上的“评卷人”栏内和“统分人”栏内必须一一签字。
(5)计算分数时,如果各大题和小题的得分有小数时,保留1位小数,合计全卷总分时作四舍五入处理,只保留整数。
(6)总分或大题得分更改,应在其错误处打双横杠后改正,必须在其下方签改判教师的全名。
(7)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全面核分:
①复核每份答卷的各大题得分等于对应小题得分之和;
②复核每份答卷的总分等于各大题得分之和;
③复核试卷上得分更改处确有更改人签字;
④复核试卷总分与考试结果分析表、学生成绩报表中考试成绩三者相吻合。
(8)评阅后必须进行认真复查。对成绩不合格的试卷,特别是55-59分的试卷要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查,严防误判、漏判。
对于在评阅、核分、登分等环节中,造成学生成绩错误或私自更改学生成绩的,将视情节轻重,按《新余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4.试卷分析质量标准
(1)评卷结束后,主讲教师应填写《新余学院班级成绩分析单》(以下简称分析单)。
(2)分析单采用学校的统一格式(教务系统下载),并由主讲教师签名。
(3)输入分析单的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能结合学生实际考试成绩进行科学分析,各项分析内容要具体、准确、有针对性,字数为200-300;学生考试成绩正常,基本呈正态分布。
5.试卷归档工作质量标准
(1)装订范围
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并以笔试形式作为课程结束考试(考核)的答卷,均属于归档范围。
(2)归档试卷的质量标准
①编号正确:符合试卷册编号的规定。
②装订合格:达到“试卷装订质量标准”要求。
③试卷评阅质量达到“阅卷评分工作质量标准”要求。
④成绩报表原件上有成绩的人数与试卷份数完全相符。
⑤试卷档案盒内装有双向细目表、试卷审批表、诚信考试承诺书、考场记录单、考勤表/平时成绩记录表/其它成绩记录表、考试考查成绩单、成绩分析单(采用小论文等形式的可另附纸说明)、评分标准及标准(参考)答案、课程教学整改意见表、成绩改动等情况说明、试卷存档材料封面、空白试卷(题)(采用小论文等形式的应附有具体考试题目和要求)、学生试卷答题纸(包括缓考、补考学生试卷)。
⑥教学计划、试卷两者的课程名称有明显不同时,要有《课程名称变动说明》,加盖学院公章。(同一课程的不同名称,在本专业内不致引起疑问的,可以不加说明。)
(3)试卷归档时间和方式
①“本学期”的试卷,归档时间为“本学期”最后一周和“下学期”的第一周。
②正常考试的试卷册由学院负责存档,教学管理科每学期根据教学计划编制考试课程清单,教学档案员应编制试卷册归档清单,并根据学期考试课程清单核对试卷归档是否齐全,上报教务处。
③学生的补考答卷,由学院负责存档。
(4)试卷保存期限
学生的课程考试(考核)答卷,保存到学生毕业五年,之后不再保存。
二、课程考试(核)
1.严格执行课程考试(考核)有关规定
教师应严格执行新余学院课程试卷工作质量标准和新余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范等文件有关课程考试(考核)的规定。
2.保证课程考试(考核)的真实性
为保证课程考试(考核)的可信度,在课程备考期间,教师不应给学生划范围、圈重点,对于学生提出的带有揣摩考题内容性质的提问应不予回答,尤其不得泄露考题,不得给学生以任何暗示,违者按《新余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应条例处理。
3.课程考试的监考
(1)监考教师必须提前20分钟到学院教学管理科安排的指定地点签到并领取试卷,核对考试教室;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检查实到考生,安排考试座位,宣读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并在黑板上公布考试起止时间和试卷总页数。
(2)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应防止和遏制学生作弊,发现学生实施作弊应当场制止并取消其考试资格,同时在考场记录中如实填写作弊情况,收缴作弊材料及试卷(如无法收缴作弊材料的,必须有书面情况说明,监考教师签字),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
(3)考试结束时,监考教师应及时收集试卷和当场清点,确保试卷份数无误。并由主监考教师填写《考场记录单》,于考试结束后送交学院主考,由主考收齐后交教务处备查。
(4)对责任心不强、发现违反考场纪律和舞弊现象而不管的监考教师,视其情节轻重,按《新余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艺术学院教学档案建设与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是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并按一定归档制度集中保管起来的文字材料、图表、录音、录像实物等教学文件材料。为进一步加强系教学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教学档案工作水平,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我系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如下:
一、兼职档案管理员(教学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做好教学档案,教学文件材料等的及时归档工作。
2、将收集、积累的教学档案,文件材料等进行整理、分类、装订,做到教学材料归类合乎要求,编目清楚、标题准确、装订整齐,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
3、做好存放在院的教学文件材料的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利用等工作。
二、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
2、关于教育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专业和课程设置等方面规定办法等。
3、本院规划实施计划、教学要点、有关教学会议记录、调研报告等;
4、本院制定的各种教学制度、办法、规定、条例以及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
5、本院教学工作总结;
6、有关教学工作的统计数据资料。
7、市级、校级重点课程建设材料,国家级、市级、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材料;
8、教师教学任务安排、教师教学情况调查表、教学检查、评估、教学工作总结及专家听课记录;
9、重点学科建设论证、申报、评审材料;
10、课程安排、教学日历。
11、教师自编、主编教材、教学指导书、习题集以及使用教材目录,教材征订记录等;
12、优秀教师讲学的典型教案、录像带、多媒体课件等;
13、教学实习、指导书、总结、实习结果鉴定材料、有代表性的实习报告等;
14、各类考试试卷、考场记录等;
15、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及学生名单、答辩材料、毕业论文原件等;
16、教师教改课题立项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教师的教学研究论文、科研成果等,教师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17、文件类:一般通知、院外转发文件及处理。
18、其它(不属于以上内容但可单独成类的各种材料)。
三、资料收交要求、借阅手续
1、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遵循教学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按照归档范围定向定内容进行收集,并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整理工作必须充分利用原有基础,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使之条理化,便于保管和利用。
2、依照学院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教学档案管理工作,不得散失。各类档案原则上保存十年;对一些重要的、有保存价值的教学档案可延长保存时间。
3、教学档案,资料交接各环节中,交接双方应有交接纪录,以免发生差错。
4、借阅教学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员同意,并有借出和归还的借据或纪录。
6、教学管理人员按照以上管理要求,根据每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对教学资料进行收交归档。
四、本条例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由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艺术学院停调课管理制度
为规范教学工作环节,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有效实施教学计划,杜绝教学时间无教师上课,学院要求全体教师严格按照学院以及专业技巧课的课程表上课,不得擅自停课、调课,特制订我院的教师停调课制度。
一、停课
1.但凡法定节假日、运动会等学校涉及的停课,按照学校的正式通知执行。
2.学校有关部门或学院组织的非教学活动应尽量不占上课时间。如果确定需要在上课时间进行的,应事先报到教学科,经教学院长审批同意后,填写“停调课”表格,再下发通知,方可停课,需停课一天以上的必须经院长审批同意,停课两天须经党政联席会通过。
二、调课
1.私自调课
每位教师都必须严格按照课表上课,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上课人与课程表不符,视为私自调课,借停调课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2.临时私事调课
教职工因私事不能到岗或上课,或需离岗进行调课的,视为临时私事调课,需教师本人办理审批手续,填好“停调课”表格,出具证明,说明停调课原因,由各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再由教学科签字确认,最后由教学院长签字,并报送学校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质量评估中心、学院教学科以及个人留存。凡是因私调停课超过3次或超过本学期总课时量四分之一,不参加本年度教学质量评优活动。
3.因公调课
关于因公调课,须提供因公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按要求办理“停调课”手续,并做好各项备案。
三、补课
不管因公因私调停课老师必修按照学院批准的调停课手续上拟定时间补课,且必须在两周内完成,并做好各项备案,否则按擅自缺课处理。
四、教师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调课、停课
1.经由学院领导批准同意外出参加会议及各类培训、讲课活动(须出具有关领导签字同意的会议通知或文件);
2.因病无法上课(须出具病历、病假单);
3.受学校、学院委派外出考察、学习、上课;
4.直系亲属的婚丧假;
5.参加各类考试(须出具准考证);
6.其他特殊原因造成无法上课的。
五、特殊情况
教学的确因紧急情况不能在调课、停课之前办理手续的,必修告知教学院长,并在紧急情况结束后一天以内补办停调课手续,否则按照缺课处理。
六、具体要求
调停课时间一天或6节课内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超过一天或6节课的需由院长签字,并确保在两周内完成补课,如实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必须上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