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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2017年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5  

各二级学院:

毕业实习是高等学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获得生产知识和技能、巩固知识、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按照《新余学院实习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确保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现通知如下:

1. 各专业要严格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执行,不得提前也不得推迟,如遇特殊原因,必须按照学校流程审批。

2.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的毕业实习规章制度,结合学院专业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如《实习基地管理办法》、《指导教师选拔制度》和《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等。

3. 各学院要跟毕业实习单位签定《实习协议》,并与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实习教学大纲》及《实习指导书》。

4. 毕业实习前,要积极与毕业实习单位沟通,填写《毕业实习单位接收函》(附件1)、《新余学院毕业实习校外指导教师资格审核表》(附表2)(采用校内指导教师时可不填写本表)以及《新余学院毕业实习安排表》(附表3)。在9月15日前完成本项事宜,其中《新余学院毕业实习安排表》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并提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毕业实习单位接收函》和《新余学院毕业实习校外指导教师资格审核表》由二级学院保管。

5. 毕业实习进行中,指导老师要认真指导学生填写《新余学院毕业实习手册》(附件4)、《新余学院毕业实习日志》(附件5)(或《新余学院毕业实习周记》(附件6))(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毕业实习大纲选择);指导老师每周要与实习生进行一次辅导、答疑,将过程详细记录到《新余学院毕业实习答疑记录本》(附件7),同时负责实习生的考勤工作,填写《新余学院毕业实习考勤表》(附件8));二级学院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毕业实习进行检查,填写《新余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及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9)。

6. 毕业实习结束时,指导老师要依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毕业实习大纲的具体要求完成学生的成绩评定,并协助学生填写好《新余学院毕业实习手册》中的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鉴定表;各二级学院要对本次毕业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填写《新余学院XXX学院毕业实习年度报告》(附件10),并在毕业实习结束2周内将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并提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7. 教务处将动态跟踪毕业实习过程,检查毕业实习进展情况,并负责全校毕业实习年度总结。

8. 各二级学院要引导实习生在实习过程多产实习成果(个人典型、项目、文章、专利、荣誉证书等)。

9. 所有毕业实习过程材料必须高度统一,比如学生名单和实习手册数量要统一,指导教师名单和教师签名及批注要统一,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内容要统一。所有过程材料不得出现漏填、漏签等低级错误。所有过程材料的时间节点要填写正确,不得漏填。

10. 从2017年9月起请务必采用新版的过程材料,其中《毕业实习单位接收函》、《新余学院毕业实习手册》、《新余学院毕业实习日志》、《新余学院毕业实习周记》和《新余学院毕业实习答疑记录本》由教务处统一印制,其余材料由各二级学院自行打印。

11.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中的要求着力推进毕业实习工作。

12.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廖忠明,邮箱:258022188@qq.com;电话:0790-6666050。

附件

1.毕业实习单位接收函

2.新余学院毕业实习校外指导教师资格审核表

3. 新余学院毕业实习安排表

4.新余学院毕业实习手册(直接领取)

5.新余学院毕业实习日志(直接领取)

6.新余学院毕业实习周记(直接领取)

7.新余学院毕业实习答疑记录本(直接领取)

8.新余学院毕业实习考勤表

9.新余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及安全检查记录表

10.新余学院XXX学院毕业实习年度报告

             教务处

               2017年9月6日